上海新华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公司(存续)
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
小于50人
9人参保

Shanghai Xinhua Media Exchange Center Co.,Ltd.

更新:2024-09-08 06:28:40

简介:

上海新华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公司,成立于2007年02月13日,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785号15幢,是一家以从事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,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,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

企业信息:

法定代表人:李翔

注册资本:5000万人民币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10106798969872W

工商注册号:310108000406987

组织机构代码:79896987-2

纳税人识别号:91310106798969872W

经营状态:存续

实缴资本:5000万人民币
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)

行业: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

营业期限:2007-02-13至2027-02-12

核准日期:2022-01-30

成立日期:2007-02-13

登记机关: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曾用名:

城市:上海市 > 上海市 > 静安区

注册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785号15幢

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出版物批发;出版物零售;电子出版物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食品销售;餐饮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普通货物仓储服务(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);物业管理;餐饮管理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文具用品批发;文具用品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日用百货销售;家居用品销售;家具销售;服装服饰批发;服装服饰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珠宝首饰批发;珠宝首饰零售;钟表销售;化妆品批发;化妆品零售;乐器批发;乐器零售;乐器零配件销售;市场营销策划;图文设计制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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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人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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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性别 职务
陈木林 - 总经理
李翔 - 执行董事
吴正奎 - 监事
李翔 未知 法定代表人
股东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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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人 实际 认缴 持股比例
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5,000万(元) 5,000万(元) 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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