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娟子影视文化工作室(注销)
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
更新:2024-09-08 04:41:15

简介:

上海娟子影视文化工作室,成立于2013年03月22日,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425弄212号1157室,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,企业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

企业信息:

法定代表人:王明娟

注册资本:50万人民币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10117063758660F

工商注册号:310117003004874

组织机构代码:06375866-0

纳税人识别号:91310117063758660F

经营状态:注销

实缴资本:-

企业类型:个人独资企业

行业:商务服务业

营业期限:2013-03-22至无固定期限

核准日期:2021-03-04

成立日期:2013-03-22

登记机关: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曾用名:

城市:上海市 > 上海市 > 松江区

注册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425弄212号1157室

经营范围: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,影视剧、舞台剧策划,动漫设计,舞美设计、制作,舞台灯光音响设计,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,文学创作,企业形象策划,市场营销策划,摄影摄像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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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人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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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性别 职务
王明娟 - 其他人员
股东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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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人 实际 认缴 持股比例
王明娟 - -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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