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
包头市聚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,成立于2010年11月04日,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2号(包头市漫瀚剧院底店),是一家以从事文化艺术业,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,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
企业信息:
法定代表人: 张海明
注册资本:100万人民币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1150204564158663M
工商注册号: 150204000029881
经营状态:注销
实缴资本:100万人民币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(1130)
行业:文化艺术业
营业期限:2010-11-04至2030-11-03
核准日期:2018-08-08
成立日期:2010-11-04
登记机关: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曾用名:
注册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2号(包头市漫瀚剧院底店)
经营范围:许可经营项目:电影、电视剧的制作(凭许可证经营);,一般经营项目:舞台及演出场地的灯光、音响、设备、机械幕布的设计、安装及调试;设备制作及租赁;LED显示屏租赁;大型活动策划(不含演出与演出经纪);灯光音响技术服务。
姓名 | 性别 | 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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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海明 | 未知 | 执行董事,经理 |
朱丽华 | 未知 | 监事 |
张海明 | 未知 | 法定代表人 |
发起人 | 实际 | 认缴 | 持股比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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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海明 | 75万(元) | - | - |
朱丽华 | 25万(元) | - | -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