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
安溪县湖头辉国副食品店,成立于2009年11月17日,位于安溪县湖头镇湖四村祥福路103-2号,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,企业注册资本0.2万人民币
企业信息:
法定代表人: 李辉国
注册资本:0.2万人民币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2350524MA30WHX38M
工商注册号: 350524600119393
经营状态:存续
实缴资本:-
企业类型:个体工商户
行业:零售业
营业期限:2009-11-17至无固定期限
核准日期:2018-12-17
成立日期:2009-11-17
登记机关: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曾用名:
注册地址:安溪县湖头镇湖四村祥福路103-2号
经营范围:预包装食品、乳制品(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、卷烟、雪茄烟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姓名 | 性别 | 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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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辉国 | 未知 | 经营者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