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昌县镜岭镇李明娟副食店(存续)

最近更新:2024-09-08

简介:

新昌县镜岭镇李明娟副食店,成立于1992年05月02日,位于新昌县镜岭镇兴云村云渡48号,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的企业,企业注册资本0.2万人民币

企业信息:

法定代表人:李明娟 复制

注册资本:0.2万人民币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2330624MA288U7M84 复制

工商注册号:330624604024608 复制

组织机构代码:MA288U7M-8 复制

纳税人识别号:92330624MA288U7M84 复制

经营状态:存续

实缴资本:-

企业类型:个体工商户

行业:零售业

营业期限:1992-05-02至无固定期限

核准日期:2016-12-06

成立日期:1992-05-02

登记机关: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曾用名:

城市:浙江省 > 绍兴市 > 新昌县

地址:新昌县镜岭镇兴云村云渡48号 复制

经营范围:食品经营;烟草制品零售;,零售:日用百货、五金杂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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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12-06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:92330624MA288U7M84 注册号:***** 组织机构代码 证:无
2016-12-06 经营范围(业务范围)变更 经营范围: 食品 经营;烟草 制品零售; 零售:日用百货、五金杂品 。 经营范围: 零售:预包装食品 、散装食品(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12月20日止)卷烟、雪茄烟(烟草 专卖许可证有效期2018年10月31日止) 零售:日用百货、五金杂品
2016-12-06 营业期限(有效期限、驻在期限)变更 营业期限: 2004/01/01 至 9999/09/09 营业期限: 2004/01/01 至
2016-12-06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: 零售:日用百货、五金杂品 。 一般经营项目: 零售:日用百货、五金杂品
2016-12-06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许可经营项目: 食品 经营;烟草 制品零售; 许可经营项目: 零售:预包装食品 、散装食品(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12月20日止)卷烟、雪茄烟(烟草 专卖许可证有效期2018年10月31日止)
主要人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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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性别 职务
李明娟 未知 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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