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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阳县萧江镇明春日用品店(存续)

简介:

平阳县萧江镇明春日用品店,成立于2013年01月11日,位于平阳县萧江镇商华锦园B幢16号,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,企业注册资本0.001万人民币

企业信息:

法定代表人: 曾明春

注册资本:0.001万人民币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2330326MA2C570WXL

工商注册号: 330326605040841

组织机构代码: MA2C570W-X

纳税人识别号: 92330326MA2C570WXL

经营状态:存续

实缴资本:-

企业类型:个体工商户

行业:零售业

营业期限:2013-01-11至无固定期限

核准日期:2013-01-11

成立日期:2013-01-11

登记机关: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曾用名:

城市:浙江省 > 温州市 > 平阳县

注册地址:平阳县萧江镇商华锦园B幢16号

经营范围:日用品、化妆品、保健食品零售;经济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证券、期货、金融信息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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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性别 职务
曾明春 未知 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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