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
平阳县萧江镇明春日用品店,成立于2013年01月11日,位于平阳县萧江镇商华锦园B幢16号,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,企业注册资本0.001万人民币
企业信息:
法定代表人: 曾明春
注册资本:0.001万人民币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2330326MA2C570WXL
工商注册号: 330326605040841
经营状态:存续
实缴资本:-
企业类型:个体工商户
行业:零售业
营业期限:2013-01-11至无固定期限
核准日期:2013-01-11
成立日期:2013-01-11
登记机关: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曾用名:
注册地址:平阳县萧江镇商华锦园B幢16号
经营范围:日用品、化妆品、保健食品零售;经济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证券、期货、金融信息)。
姓名 | 性别 | 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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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明春 | 未知 | 经营者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