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起人 实际 认缴 持股比例
深圳市东方大树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 - 3630万元人民币 45.38%
邓海兰 - 3050万元人民币 38.12%
丁宁 - 780万元人民币 9.75%
沈雪雨 - 480万元人民币 6%
孔秋明 - 30万元人民币 0.37%
彭细妹 - 30万元人民币 0.37%
地图1 地图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