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起人 实际 认缴 持股比例
刘洪喜 - 300万人民币 50%
胡小龙 - 100万人民币 16.67%
胡根成 - 50万人民币 8.33%
胡千里 - 50万人民币 8.33%
胡占民 - 50万人民币 8.33%
胡海龙 - 50万人民币 8.33%
地图1 地图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