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起人 实际 认缴 持股比例
徐富江 - 100万人民币 50%
徐俊 - 20万人民币 10%
王成金 - 20万人民币 10%
朱志良 - 20万人民币 10%
刘艳友 - 20万人民币 10%
杨治才 - 10万人民币 5%
徐富民 - 10万人民币 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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