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起人 实际 认缴 持股比例
王学伟 - 250万人民币 50%
王海琳 - 100万人民币 20%
顾忠 - 50万人民币 10%
王兆兰 - 50万人民币 10%
顾乃翠 - 50万人民币 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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