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越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发起人 实际 认缴 持股比例
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石溪第四经济合作社 - 25.9万(元) 51.8%
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石溪第五经济合作社 - 24.1万(元) 48.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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