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水县长臣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(存续)

最近更新:2024-09-15

简介:

明水县长臣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,成立于2014年04月28日,位于明水县通达镇太平村七队,是一家以从事农业的企业,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

企业信息:

法定代表人:刘长臣

注册资本:500万人民币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3231225MA193U822M

工商注册号:232331NA001131X

组织机构代码:MA193U82-2

纳税人识别号:93231225MA193U822M

经营状态:存续

实缴资本:-

企业类型:农民专业合作社

行业:农业

营业期限:2014-04-28至无固定期限

核准日期:2017-01-09

成立日期:2014-04-28

登记机关: 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曾用名:

城市:黑龙江省 > 绥化市 > 明水县

地址:明水县通达镇太平村七队

经营范围: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,为成员提供从事与玉米有关的生产资料购买、产品销售、加工、运输、贮藏,开展与玉米相关的技术培训、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。

手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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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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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异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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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入 列入日期 列入原因 移出 移出日期 移出原因
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-07-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》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-01-16 依照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》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,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, 申请移出
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-07-01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》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-01-04 依照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》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,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, 申请移出
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-07-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》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-01-04 依照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》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,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, 申请移出
变更记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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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日期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
2017-01-09 其他事项备案 151700
2017-01-09 投资人变更(包括出资额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日期、投资人名称等)变更 邢军:*%; 刘长臣:*%; 高文江:*%; 于志学:*%; 刘阳:*%; [新增] 刘长臣:*%; 邢军:*%; 高文江:*%; 于志学:*%; 张宝金:*%; [退出]
2017-01-09 联络员备案变更 刘长臣
2017-01-09 经营范围变更(含业务范围变更)变更 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,为成员提供从事与玉米有关的生产资料购买、产品销售、加工、运输、贮藏,开展与玉米相关的技术培训、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。 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,为成员提供从事与玉米有关的生产资料购买、产品销售、加工、运输、贮藏,开展与玉米相关的技术培训、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 (需经前置审批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)。
2017-01-09 其他事项备案变更 *****
主要人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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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性别 职务
高文江 未知 -
刘阳 未知 -
刘长臣 未知 法定代表人
邢军 未知 -
于志学 未知 -
股东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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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人 实际 认缴 持股比例
刘长臣 - 400万人民币 80%
刘阳 - 25万人民币 5%
邢军 - 25万人民币 5%
于志学 - 25万人民币 5%
高文江 - 25万人民币 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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