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
奥美东方(北京)文化产业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3年07月22日,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广阳大街9号1幢4层448,是一家以从事体育的企业,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,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
企业信息:
注册资本:5000万人民币
经营状态:存续
实缴资本:100万人民币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行业:体育
营业期限:2013-07-22至2033-07-21
核准日期:2021-11-16
成立日期:2013-07-22
登记机关: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曾用名:
经营范围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技术推广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服装设计;企业策划;文艺创作;企业管理咨询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);销售工艺品、文具用品、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医疗器械(I类);影视策划;软件开发;计算机系统服务;电影摄制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发布日期 | 招聘职位 | 薪资 | 学历 | 工作经验 | 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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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9-26 | 实习生 | 2000-3000 | 大专 | 应届生 | - |
2018-08-25 | 导演/编导 | 2000-4000 | 大专 | 不限 | - |
变更日期 | 变更项目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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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4-28 | 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技术推广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服装设计;企业策划;文艺创作;企业管理咨询;投资咨询;教育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)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);销售工艺品、文具用品、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医疗器械(I类);影视策划;软件开发;计算机系统服务。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技术推广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服装设计;企业策划;文艺创作;企业管理咨询;投资咨询;教育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)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);销售工艺品、文具用品、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医疗器械(I类);影视策划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 |
2019-08-30 | 注册资本 | 5,000万(元) | 500万(元) |
2016-03-09 | 企业名称 | 奥美东方(北京)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| 蒙迪奥(北京)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|
2014-11-24 | 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技术推广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服装设计;企业策划;文艺创作;企业管理咨询;投资咨询;教育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)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);销售工艺品、文具用品、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医疗器械(I类);影视策划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技术推广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服装设计;企业策划;文艺创作;企业管理咨询;投资咨询;教育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)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);销售工艺品、文具用品、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医疗器械(I类)。 |
2014-11-24 | 住所 |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(国家广告产业园区)2号楼2层20403 |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建华南路15号2层2022 |
姓名 | 性别 | 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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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丹凤 | 未知 | 执行董事 |
孟凡云 | 未知 | 监事 |
于丹凤 | 未知 | 经理 |
于丹凤 | 未知 | 法定代表人 |
发起人 | 实际 | 认缴 | 持股比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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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凡云 | 60万(元) | 3,000万(元) | 60% |
于丹凤 | 40万(元) | 2,000万(元) | 40%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