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毓雯文化传播工作室(注销)

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
更新:2024-09-08 08:55:41

简介:

上海毓雯文化传播工作室,成立于2018年04月04日,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2958室(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),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,企业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,实缴资本0人民币

企业信息:

法定代表人:刘晓华

注册资本:50万人民币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10230MA1K0MMU20

工商注册号:310230001649602

组织机构代码:MA1K0MMU-2

纳税人识别号:91310230MA1K0MMU20

经营状态:注销

实缴资本:0人民币

企业类型:个人独资企业

行业:商务服务业

营业期限:2018-04-04至无固定期限

核准日期:2023-02-08

成立日期:2018-04-04

登记机关: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曾用名:

城市:上海市 > 上海市 > 崇明区

注册地址: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2958室(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)

经营范围:文化艺术交流策划,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,多媒体设计,图文设计、制作,动漫设计,标识设计,包装设计,企业形象策划,市场营销策划,体育赛事活动策划,公关活动策划,摄影服务,礼仪服务,翻译服务,舞台设计、搭建,会务服务,企业管理咨询,商务咨询,展览展示服务,自有设备租赁,乐器、广告材料的销售,从事船舶工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
固定电话:
更多
手机:
更多
邮箱:
更多
主要人员:
更多
姓名 性别 职务
刘晓华 - 其他人员
地图1 地图2